前業主欠管理費‧購公寓受阻

傑森說,他正進行購買共管公寓計劃,並已在今年5月簽署買賣合約,銀行也批准了他的房屋貸款申請。

他是在轉手市場購買有關單位,並已經付給賣主10%的屋價,可是該名賣主未償清她拖欠發展商的管理維修費,造成交易受阻。

律師囑咐他等待,可是不曉得要等多久,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可以做哪些努力?賣主已收了10%屋價,造成交易受阻,她是否應該面對任何的罰款?

答: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購買二手屋簽署的並非標準合約。因此,哪一方需負責,要看買賣合約如何寫明。

在轉手市場購買住宅單位,一般的情況是3個月,另加1個月寬限期,以便讓雙方完成交易,若到了第4個月,買方(多數是這樣)需支付賣方利息。

如果買賣合約有寫清楚哪一方拖欠、哪一方需負責的條文,這樣就比較容易處理問題。

這位讀者購買的單位如果仍未有分層地契,需尋求發展商的批准,賣主除了需要償清管理維修費,尚需支付發展商一個小數目的行政費,才能獲得批准交易信。

假如已有分層地契,賣方將地契交給律師,律師再負責提交給土地局,從土地局轉換名字這個過程需要多久,就要看個別土地局、律師跟進的效率了。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產業問診室‧200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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