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說,她向發展商購買一間位於雪邦龍溪的公寓,此公寓的興建工程只完成75%,簽署買賣合約至少已超過3年,可是,建築工程卻停頓下來。
她說:“我們曾經向房屋部投訴,也在房屋部的協助下,與發展商展開多次會議,可是,發展商卻以經濟周轉為由施工緩慢,最後還宣告停工。
現在,有另一個發展商聯絡我們,此發展商考慮接手有關屋業興建工程,請問,我們應該注意哪些事項?通常會有哪些建議?有關發展商還說是雪蘭莪州政府委派他接手此項工程。
據說,假如我們接受新的發展商接手有關工程,就不能控告舊的發展商,萬一新的發展商又不能完成任務,我們該怎麼辦?”
請給於我們一些建議,或請示我們應該如何行動。
答: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除非發展商宣告破產,有關發展計劃成為擱置產業計劃,才可能安排另一家公司或發展商來接手發展。
如果說是雪州政府委任新公司來接手,最好是有關公司能出示委任狀,州政府基以甚麼理由委任新公司,這些都要弄清楚。
有些發展商可能為了避開遲交屋索償,私下進行這樣的安排,這一點並不出奇。
當購屋者與新公司簽署新的合約後,他們將自動放棄舊合約下所享有的福利,李女士可以聯絡其他的屋主,組織購屋者籌委會,然後向發展商跟進或施壓,因為這樣的安排對購屋者並不公平。
李女士在其電子郵件中附上她的聯絡地址:intanputrabuyer@gmail.com。以召集更多購屋者加入爭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