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若資產出售放行‧新通用明年IPO

美國財政部官員威爾森(Harry Wilson)週三(7月1日)在破產法庭作證時表示,若通用汽車(GM)的資產出售計劃能在本週獲得法院批准,就有可能為“新通用”在2010年進行首次公開售股(IPO)做好準備。

威爾森是奧巴馬政府汽車業工作小組的成員,他在法庭上力陳,挽救通用汽車的唯一可行之道就是將其主要資產出售給聯邦政府支持的“新通用”,通用汽車正尋求法庭批准這一出售交易。

威爾森表示,如果出售不能在政府規定的7月10日截至期限之前結束,對通用汽車提供的330億美元破產保護企業融資中美國政府這部份將被撤回。

“我們不能沒完沒了地擔保,”威爾森對曼哈頓的美國破產法庭表示,“在某一點上,止損的做法要更好一些。”

此為美國破產法庭針對通用汽車資產出售計劃召開的法庭聆訊第二日。一開始,一些持不通觀點的債權人的代理律師質問威爾森以及通用汽車重組顧問――投資銀行Evercore的樂普格(Bill Repko),通用汽車之前是否能夠選擇傳統的重組方式而非迅速向新通用出售資產。

“有關各方一直在進行對話,考慮各種選擇。”威爾森說道,但政府得出結論,認為出售資產是“公司繼續存活下去的唯一可行之道”。

他在作證時稱,政府在去年12月就成為通用汽車實質上的最後貸款人,為此公司重組提供大力支持。他並表示,政府希望通用汽車處於破產保護的時間在30至40天左右。

他估計,通用汽車自申請破產保護以來已經獲得100億美元。他說,對這間公司的融資中絕大部份來自美國政府,另有15%左右來自加拿大政府。

若通用汽車資產出售計劃獲批,公司將可以根據破產法第363條,把包括雪佛蘭(Chevrolet)和凱迪拉克(Cadillac)在內的最優質資產出售給新通用。美國財政部將向新通用提供600億美元融資,其中的500億美元將使財政部獲得這間公司60%股權。

而通用汽車的舊資產將留給破產法庭等待清算。

星洲日報/財經‧2009.07.02